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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上半年深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解释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深圳市人事局 2008-5-1 16:47:02

一、此次招考的范围是什么?

  此次招考的单位范围是我市除市公安、检察和法院系统外的各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二、此次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

  具体时间如下:4月29日发布招考公告,5月4日10:00至5月15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5月22日至23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5月25日笔试,6月6日统一资格初审,6月10日面试,6月15日体检,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三、此次招考的对象有哪些?

  包括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07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具有统分资格;“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人员。

  四、对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的学历有何要求?

  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五、如何界定深圳户籍(生源)?

  指具有深圳户籍(包括宝安、龙岗两区以及光明新区)或以深圳户籍参加高考进入市外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人员。

  另外,深圳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夫妻分居市外一方(须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六、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按哪类人员报考?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七、留学归国人员按哪类人员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均须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八、此次招考年龄如何计算?

  此次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招考职位表中注明的是最高年龄要求,35岁以下指1973年5月1日至199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30岁以下指1978年5月1日至199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25岁以下指1983年5月1日至199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九、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学历的人员如何报考?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位,须出具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十、哪类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深圳市在职委任制公务员;

  (二)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004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08年5月4日10:00至5月15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于5月22日至23日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十二、报名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学历、学位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职位要求学位的,高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位(如:职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则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硕士或博士学位)。3.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对于个别与上级目录名称相同的专业增加了代码,以便核对。4.由于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相近专业的名称不完全一致,因此,招考单位在职位表的备注栏对高学历、学位报考者的专业予以了限定。5.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6.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报名时,招考单位在网上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报考与个人条件相符的职位。如果个人条件不符合所报考的职位条件,笔试成绩无效,如参加资格初审,将被取消下一步面试的资格。

  十三、招考职位表中个别专业名称后的代码如何理解?

  此次招考的专业是严格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在公布的网站上可下载查询),代码分二、四、六位,分别代表一级、二级、三级目录,形成依次包含关系。考生报考时,可依据专业目录将个人所学专业归入相应的专业类别,符合职位中专业类别要求的可以报考该职位。如:职位表中所列专业法学,代码为0301,则考生所学专业对应代码为0301XX的就符合职位专业条件。

  十四、此次招考的职位是如何分类的?

  此次招考共有478个职位597人,分为4类:1. 深圳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0803A类);2. 深圳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一(综合管理类考试,0803B类);3. 深圳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二(行政执法类考试,0803C类);4. 深圳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综合管理类考试,0803D类)。

  十五、招考职位表中的备注栏内容如何理解?

  此次招考中明确规定了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的职位。由于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相近专业的名称不完全一致,因此,招考单位在职位表的备注栏对高学历、学位报考者的专业予以了限定。

  十六、此次招考的笔试如何分类?

  在招考职位表中考试类型一栏中明确了报考该职位所参加的笔试类型,分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执法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知识》两科。

  十七、《行政执法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执法知识》笔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以及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相关知识。

  十八、笔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总成绩依《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或《行政执法知识》)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笔试总成绩以及合格线将于6月3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笔试总成绩不够合格线的,即使排名在拟录名额1:3范围内的,也不能参加资格初审。

  十九、资格初审的时间及安排?

  资格初审时间统一定于6月6日上午9:00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及有关事宜将在笔试总成绩公布时一并予以公告。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审查。

  在此提醒进入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十、面试的时间及安排?

  资格初审合格后,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此通知书上将会注明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面试统一安排在6月10日进行。

  二十一、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十二、总成绩相同如何确定体检人选?

  各职位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十三、体检的时间及安排?

  体检统一安排在6月15日进行。具体地点和要求将与体检人选名单一并在相关查询网站上公布。

  二十四、职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市内户籍人员非全日制学历的可以报考吗?

  不符合职位条件,不能报考。

  二十五、职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市内户籍人员无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可以报考吗?

  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能报考。

  二十六、深圳户籍(生源)、深圳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吗?

  可以,但必须符合职位的其他条件。

  另外夫妻分居市外一方为应届毕业生的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

  二十七、2007年深圳户籍(生源)、深圳院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报考还是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2007年深圳户籍(生源)、深圳院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另外夫妻分居市外一方为2007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十八、职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起算时间问题?

  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要求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在2006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起算,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算作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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